人事处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11-02 04:12:01 点击次数:1164
主要工作职责是:
1、负责制定有关人事规章制度,管理教职工的请假、销假、考勤和人事档案,办理人员调配、任免、鉴定、奖惩和退休手续。
2、制定教职工培养计划,办理全校各类人员技术职务、技术等级评审、报批、定级等工作
3、制定、完善考核、考勤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认真统计考核结果并按时公布,督促有关部门对考核问题进行整改,做好复查工作。
4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补贴、奖金的评定调整等工作;编制和上报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机构设置、调整与人员定编计划和岗位设置方案的制订工作。
6、负责学校聘用制人员合同签订、招聘用工管理工作。
7、制定离退休人员工作计划,安排离退休人员活动及日常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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