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11-02 04:11:10 点击次数:1197
 
主要工作职责是:
1、拟定和落实教学工作计划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、指导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校校历。
2、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了解教学环节,掌握教学进度,考核、评价教学质量。
3、按照教学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书,平衡教学任务,编制课程表。
4、负责组织教务会议、全校性观摩教学和教学经验交流,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,总结教学经验。
5、负责建立、管理教师业务档案,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师业务进修和社会实践锻炼意见。
6、负责校外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及酬金发放工作。
7、负责学生成绩考核和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工作;及时提供学生的学习成绩,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
8、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入学教育工作。
9、负责安排教师的工作量统计。
10、负责教材和教学资料的订购、管理和发放。
11、负责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资料的审稿和印制。
12、负责教学日常检查、评估,成立督导评估组,对各系(部)教师上课情况进行督导评价。
13、负责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14、负责全校学术论文的登记、汇总及发表等工作。
15、负责校内外学术交流工作,组织举办全校性学术活动,统一发布全校性学术活动的计划、消息、动态。
16、负责图书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。审定图书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。
17、负责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1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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