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训处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8-10-31 05:26:04 点击次数:1159
主要工作职责是:
1、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,会同教务处、各系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,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训计划落实情况。
2、根据专业实训计划安排表,审查各专业实习课时量。
3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习训练设备的年度购置预算;负责汇编全院年度实训设备购置计划;负责组织专家按程序对添加贵重、大型实习训练设备及新建实训室进行可行性论证;负责全院实训材料购置计划的初审、报批及使用消耗的监管。
4、配合教务处、各系等对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开发进行科学预测和规划,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申报及后续工作。
5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实习训练设施、设备、材料和工具的购买。
6、负责检查各系(部)实训材料的使用情况。
7、完善设备数据库,建立设备台账,及时掌握实训室利用率、设备完好率,督促各系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完好率。
8、组织大型实训设备的招标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训设备报废的鉴定与核销。
9、制定实训物料、设备管理制度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。
10、各专业学生实习成绩汇总存档。
11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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